Jan 27, 2011

錢的意義

過去幾屆台北國際書展,
我買的書多到可以裝很多大紙箱,
花的錢多到可以享受出版社現場提供的免費宅配寄回家;
例如A出版社消費滿3000可享有免費宅配這樣。
買回來的書很多箱,來不及看,
又去買很多書回來,然後又來不及看;
(記得小時候,我叔叔跟我說『買書不要省』
我真是把這句話給徹底奉行啦XD)



我的電腦遊戲經歷也是。
記得小時候第一款擁有的電腦遊戲,
是軟體世界代理的「童話仙境」,沒玩完,
接下來又買了「砂之器」(Loom),
然後我爺爺又送了我「魔眼哈雷」,
自己跑去買了「凱蘭迪亞傳奇」, 「妙狐神探」;
windows 3.0後,買了「猴島小英雄」「英雄傳說」「軒轅劍三」
「楚留香傳奇」..(族繁不及備載)
以上統統是買500多元的正版,統統沒破過。

除了電腦遊戲、書本,
也曾眼睛眨也不眨就入手百貨公司裡專櫃內衣數件;
那些破千有牌內衣穿過幾次後,就不大穿了。

不得不承認,
過去用錢習慣真的就是「好野人」。

有了第一份正職工作後,開始對於金錢有些概念。

一本書,兩百多元,大約等於上班兩個小時多;
一個電腦遊戲,五百多,大約等於上班五個小時多;
一套有牌內衣,一千多,大約等於上班一整天多一點。

兩百元,可以吃四天50元中餐,可以買一件實穿的T恤;
五百元可以吃10天50元中餐,可以買一件保暖的便宜外套;
一千多元,則可以吃20天的50元中餐,
或是買張舒服的椅子或桌子。

自從有了正職工作,
我對錢能用來買什麼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。

最近新聞媒體報導,
大陸富豪陳光標準備來台做一個撒錢濟貧的動作
報導看來看去讓我很訝異的是:居然有些縣市拒絕,
居然有些腦袋不知在想什麼的立委反對
不知道是不是腦殘媒體在炒作?

對一些人來說,錢可能不是錢,
而是銅臭味、炫耀、骯髒、污穢,
統計數字以及文宣廣告。

但對另外一些人來說,錢也只是錢;
錢可以用來換保暖的衣服填飽自己的肚子
生病受傷去醫院看醫生時繳醫藥費,
買把傘在雨天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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